(1)利尿。常用量為按體重1~2g/kg,一般用20%溶液250m1靜脈滴注,并調(diào)整劑量使尿量維持在每小時30~50m1。
(2)治療腦水腫、顱內(nèi)高壓和青光眼。按體重0.25~2g/kg,配制為15%~25%濃度于30~60分鐘內(nèi)靜脈滴注。當病人衰弱時,劑量應減小至0.5g/kg。嚴密隨訪腎功能。
(3)鑒別腎前性少尿和腎性少尿。按體重0.2g/kg,以20%濃度于3~5分鐘內(nèi)靜脈滴注,如用藥后2~3小時以后每小時尿量仍低于30~50ml,最多再試用一次,如仍無反應則應停藥。已有心功能減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。
(4)預防急性腎小管壞死。先給予12.5~25g,10分鐘內(nèi)靜脈滴注,若無特殊情況,再給50g,1小時內(nèi)靜脈滴注,若尿量能維持在每小時50m1以上,則可繼續(xù)應用5%溶液靜滴;若無效則立即停藥。
(6)治療藥物、毒物中毒。50g以20%溶液靜滴,調(diào)整劑量使尿量維持在每小時100~500ml。
(6)腸道準備。術前4~8小時,10%溶液1000ml于30分鐘內(nèi)口服完畢。
(1)利尿。按體重0.25~2g/kg或按體表面積60g/m2,以15%~20%溶液2~6小時內(nèi)靜脈滴注。
(2)治療腦水腫、顱內(nèi)高壓和青光眼。按體重1~2g/kg或按體表面積30~60g/m2,以15%~20%濃度溶液于30~60分鐘內(nèi)靜脈滴注。病人衰弱時劑量減至0.5g/kg。
(3)鑒別腎前性少尿和腎性少尿。按體重0.2g/kg或按體表面積6g/m2,以15%~25%濃度靜脈滴注3~5分鐘,如用藥后2~3小時尿量無明顯增多,可再用1次,如仍無反應則不再使用。
(4)治療藥物、毒物中毒。按體重2g/kg或按體表面積60g/m2以5%~10%溶液靜脈滴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