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易于通過胎盤。動物試驗在妊娠頭3個月應用本品可致畸胎,如脊椎裂、頭顱裂、面部裂、腿部畸形,以及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、內臟和骨骼的發(fā)育不全。在人類也有報道在應用本品后發(fā)生胎兒缺陷者。此外,在妊娠后3個月長期大量應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長,有增加過期產綜合征及產前出血的危險。在妊娠的最后2 周應用,可增加胎兒出血或新生兒出血的危險,在妊娠晚期長期用藥也有可能使胎兒動脈導管收縮或早期閉鎖,導致新生兒持續(xù)性肺動脈高壓及心力衰竭。曾有報道,在妊娠晚期因過量應用或濫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兒死亡的發(fā)生率(可能由于動脈導管閉鎖、產前出血或體重過低)。但是應用一般治療劑量尚未發(fā)現上述不良反應。本品可在乳汗中排泄,哺乳期婦女口服650mg,5~8小時后乳汁中藥物濃度可達173~483μg/ml。故長期大劑量用藥時嬰兒有可能產生不良反應。
小兒患者,尤其有發(fā)熱及脫水者,易出現毒性反應。急性發(fā)熱性疾病,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兒應用本品,可能與發(fā)生瑞氏綜合征(Reye's syndrome)有關,中國尚不多見。
老年患者由于腎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現毒性反應。
(1)與其他非甾體抗炎鎮(zhèn)痛藥同用時療效并不加強,因為本品可以降低其他非甾體抗炎藥的生物利用度。再則胃腸道副作用(包括潰瘍和出血)卻增加;此外,由于對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加強,還可增加其他部位出血的危險。本品與對乙酰氨基酚長期大量同用有引起腎臟病變包括腎乳頭壞死、腎癌或膀胱癌的可能。(2) 與任何可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癥、血小板減少、血小板聚集功能降低或胃腸道潰瘍出血的藥物同用時,可有加重凝血障礙及引起出血的危險。(3) 與抗凝藥(雙香豆素、肝素等)、溶栓藥(鏈激酶、尿激酶)同用,可增加出血的危險。(4) 尿堿化藥(碳酸氫鈉等)、抗酸藥(長期大量應用)可增加本品自尿中排泄,使血藥濃度下降。但當本品血藥濃度已達穩(wěn)定狀態(tài)而停用堿性藥物,又可使本品血藥濃度升高到毒性水平。碳酸酐酶抑制藥可使尿堿化,但可引起代謝性酸中毒,不僅能使血藥濃度降低,而且使本品透入腦組織中的量增多,從而增加毒性反應。(5) 尿酸化藥可減低本品的排泄,使其血藥濃度升。本品血藥濃度已達穩(wěn)定狀態(tài)的患者加用尿酸化藥后可能導致本品血藥濃度升高,毒性反應增加。(6) 糖皮質激素(簡稱激素)可增加水楊酸鹽的排泄,同用時為了維持本品的血藥濃度,必要時應增加本品的劑量。本品與激素長期同用。尤其是大量應用時,有增加胃腸潰瘍和出血的危險性。為此,目前臨床上不主張將此二種藥物同時應用。(7) 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物的降糖效果可因與本品同用而加強和加速。(8) 與甲氨蝶呤(MTX)同用時,可減少甲氨蝶呤與蛋白的結合,減少其從腎臟的排泄,使血藥濃度升高而增加毒性反應。(9) 丙磺舒或磺吡酮(sulfinpyrazone)的排尿酸作用,可因同時應用本品而降低;當水楊酸鹽的血藥濃度50μg/ml時即明顯降低, 〉100~ 150μg/ml時更甚。此外,丙磺舒可降低水楊酸鹽自腎臟的清除率,從而使后者的血藥濃度升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