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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輔導
篩檢的方法,是要孕婦(不需空腹)喝50gm糖水,喝完一小時候抽血驗血糖值,如果大于140mg/dL,就懷疑有妊娠糖尿病,但還不能確定診斷。必須進一步做所謂的“100gm葡萄糖耐受度測試”,空腹時抽一次血,然后喝100gm糖水,接著在一小時、兩小時、三小時后各抽一次血驗血糖值(大家就可以清楚知道為什么不一開始就用100gm來做篩檢診斷,因為如果50gm抽一次血,就可以排除掉可能性,那也就不用被多扎這么多次針啰)。
1、空腹血糖:<105mg/dL
2、1hourafter100gmglucosetaken:<190mg/dL
3、2hourafter100gmglucosetaken:<165mg/dL
4、3hourafter100gmglucosetaken:<145mg/dL
如果四個數(shù)值里面,有兩個大于標準值,就確定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。在懷孕24-28周之間建議孕婦篩檢妊娠糖尿病。尤其針對有以下情形的孕婦:
1、體重明顯過重的孕婦。
2、家族史里面,明顯有糖尿病遺傳傾向者(家里面有很多人有糖尿病者)。
3、之前懷孕就有過妊娠糖尿病。
4、產(chǎn)檢一直有尿糖的情況。
5、高齡產(chǎn)婦。
6、之前生過巨嬰(對臺灣人來說,寶寶體重超過4000gm就算巨嬰了);或之前有過,懷孕末期,不明原因胎死腹中者。
7、產(chǎn)檢時寶寶預估體重太大(超過兩周)and/or羊水過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