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組織器官的移植,其移植物的處理不盡相同。例如:
1.心、肺:先后應用前列腺素E1、Collins和Papworth液及硫酸鎂經(jīng)主動脈或肺動脈灌洗待移植器官,并以空氣充肺成半膨脹狀態(tài),于4℃生理鹽水中可保存4~6小時。目的是清除殘留的血液及細胞成分,防止過客細胞導致的GVHR.
2.小腸:用巨噬細胞和樹突狀細胞單克隆抗體,對移植小腸進行預處理或放射線照射,抑制腸系膜淋巴結免疫細胞的功能,可改善移植物的存活狀態(tài),有效延長移植物的存活時間醫(yī)|學教育網(wǎng)搜集整理。
3.對移植細胞的處理:大多采用體外補體依賴的細胞毒試驗,即選擇針對過客細胞的單克隆抗體,在補體的存在下,特異性的清除過客細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