腸易激綜合征最新的羅馬Ⅲ診斷標準:
1.病程半年以上且近3個月來持續(xù)出現腹部不適或腹痛,并伴有下列特點中至少兩項:
①癥狀在排便后改善;
②癥狀發(fā)生伴隨排便次數改變;
③癥狀發(fā)生伴隨糞便性狀改變。
2.以下癥狀不是診斷所必備,但屬常見癥狀,這些癥狀越多越支持IBS的診斷:
①排便頻率異常(每天排便>3次或每周<3次);
②糞便性狀異常(塊狀/硬便或稀水樣便)醫(yī)學教育網搜集|整理;
③糞便排出過程異常(費力、急迫感、排便不盡感);
④黏液便;
⑤胃腸脹氣或腹部膨脹感。
3.缺乏可解釋癥狀的形態(tài)學改變和生化異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