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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子始載于《神農本草經》,列為下品。陶弘景謂:“烏頭與附子同根,附子八月采,……烏頭四月采,春時莖初生有腦頭,如烏鳥之頭,故謂之鳥頭。”韓保升謂:“正者為烏頭,兩歧者為烏喙,細長三、四寸者為天雄,根旁如芋散生者為附子,旁連生者為側子,五物同出而異名,苗高二尺許,葉似石龍芮及艾”。蘇頌謂:“五者今并出蜀土,都是一種所產,……其畝高三、四尺,莖作四棱,葉如艾,其花紫碧色作穗,其實細小如桑椹狀,黑色,本只種附子一物,至成熟后乃有四物。”《本草綱目》載:“烏頭有兩種,出彰明者即附子之母,今人謂之川烏頭是也,其產江左山南等處者,乃本經所列烏頭,今人謂之草烏頭是也。”
性味歸經:辛、甘,大熱;有毒。歸心、腎、脾經。
功能:回陽救逆,補火助陽,散寒止痛。“為回陽救逆第一品藥”
主治:用于陰盛格陽,大汗亡陽,吐瀉厥逆,肢冷脈微,心腹冷痛,冷痢,腳氣水腫,風寒濕痹,陽痿,宮冷,虛寒吐瀉,陰寒水腫,陽虛外感,陰疽瘡瘍以及一切沉寒痼冷之疾。
摘錄:《中國藥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