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推薦
考試輔導
(1)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積極創(chuàng)造條件,為殘疾人提供優(yōu)先服務和輔助性服務;
(2)殘疾人搭乘公共汽車、電車、地鐵、輪船、渡船、火車、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,應當對殘疾人給予方便和照顧;對殘疾人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,應當準予免費攜帶;
(3)盲人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、電車、地鐵、渡船,凡是盲人讀物郵件,都應當免費寄遞;
(4)縣級和鄉(xiāng)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(jù)具體情況減免農村殘疾人的義務工、公益事業(yè)費和其他社會負擔。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。
隨著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,國家日益注重通過立法手段保護殘疾人利益,給予殘疾人盡可能多的照顧,防止殘疾人遭社會淘汰,避免對殘疾人的歧視,并幫助殘疾人適應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