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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甫,唐代的著名詩人,據(jù)史書記載,在他坎坷的一生中曾三次賣藥以度生計的經歷。
第一次賣藥是在當時的京都長安,公元746年-755年,詩人35-44歲期間來到長安想一施政治抑負,遭受奸相打擊,未中科舉,使詩人失意仁途,致使生活困苦,過著“饑餓動即向一旬,敝衣何啻懸百結”的艱難生活,以“賣藥都市,寄食友朋”在京城度日。
第二次賣藥是在甘肅,安史之亂之年,詩人48歲,那年杜甫攜帶家小由洛陽經華州、天水到成縣,奔波經年,一路上他目睹人民生活疾苦,達官貴人花天酒地,創(chuàng)傷了有的《三史》、《三別》。詩人在生活艱難之際醫(yī)學教育`網(wǎng)整理,又操起采藥、制藥、賣藥的舊業(yè),“曬藥能無婦,應門亦有兒”,賴以謀生。
第三次賣藥是在長沙,公元770年。那時詩人59歲,老年人的杜甫生活更加凄慘,漂泊在長沙、衡陽、潭州、彬洲等地,究得無處安身,有時只得晚上在船中度突,白天上集擺攤賣藥,以維持生計。就在這年冬天,偉大詩人杜甫因貧病交加,客死于由長沙至岳陽的船上。